澎湖縣 114 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教育四格漫畫比賽
一、依據:經濟部能源署「114 年度能源教育學校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目的:結合藝術創作,傳播學生節約能源以及永續能源的正確知識及落實於日常生活的
具體方案,培養學生珍惜能源、表達想法並引發學生學習能源教育之興趣,藉由
四格漫畫比賽使社區民眾及親師生更加瞭解節約能源的重要性。
三、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經濟部能源署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
承辦單位:澎湖縣馬公市文澳國民小學
四、收件時間
(1) 比賽作品請於 114 年 9 月 4 日 (四) 至 9 月 5 日 (五) 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,
送至文澳國小學生事務處。
(2) 學校報名總表請於收件時間內 E-Mail 至 penghu.alf@gmail.com
五、比賽組別:以 114 學年度在籍學生為準(即報名時的就讀年級)
(1) 國小高年級組(國小 5、6 年級)
(2) 國小中年級組(國小 3、4 年級;1、2 年級亦可報名參加)
六、比賽規則
(1) 內容:以節能減碳之學習經驗與體驗為範疇,關心再生能源(水力、風力、太陽能、
生質能等)之開發與運用,將節能減碳議題與生活經驗結合發揮創意。(注意
環保、資源回收、吃素、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核心主題)
(2) 規格:僅接受手繪平面作品,規格為 4 開圖畫紙,直式橫式皆可,黑白、彩色不拘,
採連續四格漫畫為呈現格式。
(3) 題材:以文字、繪畫及生活體驗進行創作,比賽紙張材質及使用顏料不限。
(4) 作者:每件作品以1名作者以及1名指導老師為限。(指導老師需為服務於報名學校之
現任教師,含專任教師、實習教師)。
(5) 其他:請將報名表與比賽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固定於作品背面右側。
七、獎勵
(1) 各組錄取特優 3 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 1500 元;優等 5 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 1000 元
;佳作 10 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 500 元。(作品未達得獎標準則從缺或不足額錄取)
(2) 各組得獎之指導教師限一人,給予指導獎狀乙紙,各組指導教師不重複給獎,且指導
教師給獎以參加學生之該校教師為限。
八、評審:聘請本縣專長教師或專業人士評審。
九、評分標準
(1) 主題掌握及理念 40 %:主題理念之契合(是否符合競賽辦法,且傳達正確的資訊)。
(2) 技巧呈現及整體性 30 %:整體視覺效果及構圖表達。
(3) 創意表現及獨特性 30 %:原創、新穎、趣味及精彩度。
十、參加之作品必須為作者個人之創作,不得有抄襲、剽竊、篡改情事,且未曾參加縣內其它
比賽獲獎。如有上述情形,一經查覺,取消得獎資格。若涉及抄襲、模仿之相關罰則,如
造成第三者知權益損失,參賽者須自行承擔,不得異議。
十一、作品不辦理退件,主辦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宣導範圍內,得將參賽作品以不限時
間、地點、次數作為公開推廣展示之權利,不另給酬。